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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时参与群殴致人伤残,现未满十八岁被補,要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19-05-29 23: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 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 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 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 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 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 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 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 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如果是诈骗金额较小,不够成犯罪的,会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未满18岁治安违法的会根据该法第十二条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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