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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离婚被告,不请律师,自己陈述,胜算有多少?这样的答辩状怎么写

离婚 2019-07-10 17: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注意有针对性,分清条理,让法官能够一目了然;其次,再书写答辩状之前你要先做好本次诉讼离婚的应对策略,最起码要想清楚自己是否愿意离婚,不能犹豫不决。如果不想离婚,在答辩状中就不要有过于激烈的言辞,甚至有人身攻击的言辞,不能让法官看完你的答辩状后感觉你们的矛盾根深蒂固且不可调和。
    否则,虽然你表示不同意离婚,但法官根据你的答辩状仍会认为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如果这样,你不想离婚的目的将很难达到。你要在反驳对方起诉书中的事实陈述同时,主动从自身找问题,让法官感觉你在以积极的态度尝试修补夫妻感情。
    答辩状写好后要在15天内交给法官,否则有的法官会认为你超过15天未提交答辩状而视为你放弃权利。当然,解决方法还是有的,遇到这种情况,本律师建议大家在诉讼离婚开庭后向法官提交一份书面辩论意见,内容可以和答辩状一样,效果也差不多。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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