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结婚时,没有办结婚证,但是,有两个孩子,我们现在没在一起了,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24 19: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同居男女双方,当前都没有与任何第三者领了结婚证。那么他们在一起就不算重婚。
    如果同居男女双方,其中有一方与第三者事实在婚姻登记机关领了结婚证。那么当事的双方同居在一起就是重婚。
    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是违法行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 对于非法同居有孩子,要想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属于哪种同居关系。根据生活中的同居情况,法律上对同居的分类一般分为以上三种:
    1、 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2、 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3、 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 1、男女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是按照民俗办理了婚礼,生育了非婚生子女,双方并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因为在法律角度讲双方不是夫妻而是非法同居关系。现在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只需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分开即可。关于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均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任何一方都必须为该子女的健康成长积极履行义务。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该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直至该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3、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3条、32条、46条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应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方抚养。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的,可以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征求该子女的意见,一方将非婚生子女送养他人的,需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共同获得的收入,可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置,同居之前,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物,可按赠与作出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84号)法办法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作出处理。
    6、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共同生产、生活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作出处理。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意见》9条、10条、11条、12条、13条

  •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那么,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呢?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区别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所以一律按照抚养费标准来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法院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抚养费。
    1、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