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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84岁2019年2月司法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第二任妻子2018年8月拿走他所有财产离家2个多月,父亲起诉离婚后,她不离婚愿意回家照顾父亲,父亲撤诉,这期间父亲五次住院都由我和姐姐照顾。2019年1月她又离家说要回家过年,现法院指定她为监护人后于2019年3月14号回家,她没有能力照顾父亲又不肯放弃监护权,我能起诉变更监护权吗?父亲起诉离婚后,她没有能力照顾父亲又不肯放弃监护权,我能起诉变更监护权吗?

离婚 2019-06-16 08: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依旧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是需要有监护人。可以参看《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最后上法院判案,大概要经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但这只是正常程序所经时间,如果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各个阶段的期限都可能会延长。所以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由具体案情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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