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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骑电动车带我被一辆现代撞到2到4段横突骨骨折住院7天在家躺一个多月交警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该怎样申请赔偿?赔偿多少?

劳动纠纷 2019-07-14 10: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如果伤情较重,最好通过诉讼解决,诉讼后经法院的调解会最大化的照顾到您时间和赔偿金数量的平衡。
    您可以要求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如果您的伤势到了评定残疾的程度,可以去做伤残等级鉴定,之后赔偿中可以包含伤残赔偿金,这一项数额较大。另外您的财产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被告是小汽车车主和其保险公司。
    交强险的理赔是不分责任的。
  • 交通事故被撞骨折,主要须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残疾器具费、后续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先进行伤残鉴定,然核算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找侵权人及其保险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 小孩被电动车轧轻伤,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76条草案由全国人大进行二审,修改后的草案规定,无责任赔偿标准可参考以下: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10%的无责赔偿责任,据北京晚报报导: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研究,认为需要说明: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都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才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草案上述规定与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赔偿原则是一致的,也是多年来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实际做法,执行中基本可行。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维持草案这一规定。  对于无责的10%,我很困惑:交强险规定了有责与无责的责任限额区别,无责任限额只有12000元,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无责方自己就得掏钱赔偿。1991年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了10%,那时候没有交强险,现在有了交强险,为何不把它包括进去?如果不包括,车主买交强险的意义是什么?交强险本来已经使守法的大多数人承担了额外的经济责任,可是,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特别是无责任的交通事故时,这些守法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  交通事故的发生风险,不是掌握在机动车一方,而是由交通行为参与者共同决定。如果说机动车一方有责任,要承担赔偿责任,那是应该的。而交通事故完全是由受害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的,机动车方承担的不应是赔偿责任,而是道义责任。这个道义责任交强险如不能完成,由无责方个人承担是不公平的,法律应当考虑将这个道义责任纳入交强险,或者由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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