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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装饰公司定下了装修合同,约定好装修期限是90天,11月4日进场,但现在装修公司还没有进场,打电话给我要求延长工期,说是后期要临近过年,工人会减少,没有工长愿意接我这个单子,我不想延期,可否要求解除合同,设计师说公司不可能解除合同我和装饰公司定下了装修合同,约定好装修期限是90天,但现在装修公司还没有进场,我不想延期

合同纠纷 2019-06-24 10: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有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时效为2个月,至发生争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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