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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没请律师,父母委托子女出庭,委托书怎么写啊?谢谢!

诉讼 2019-07-28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原告特别授权委托律师代理,原告可以委托律师自己不出庭。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委托与代理是相对而言的:甲委托乙办理事项,甲是委托人或被代理人,乙是代理人。
    参阅:民法通则“代理”一节规定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一、律师作假委托书和申请执行书,当事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二、法律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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