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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正常行驶,由于司机刹车比较急,导致58岁男性乘客摔倒,额头三处外伤,一处三针,两处两针,医院所有费用还有护工费,司机已经承担,但是受害人要求赔偿,否则继续住院,应该赔多少?公交车正常行驶,医院所有费用还有护工费,司机已经承担,但是受害人要求赔偿,应该赔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6-01 1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赔偿可要求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误工费;
    5、残疾赔偿金;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抚养费;
    8、司法鉴定费;
    9、交通费;
    10、营养费;
    11、后续治疗费;
    12、康复费。工伤待遇包含:
    1、一次性伤残补助;
    2、一次性医疗补助;
    3、一次性就业补助;(前提不打算在公司继续工作了)
    4、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费;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 符合工伤住院服务规定标准的,予以报销。
    工伤住院诊疗费,是治疗工伤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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