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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有一套按揭房,我们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女儿,因为投资失败欠下不少外债,离婚后债务,房贷,孩子都归我,但她不付任何费用,现在没办法还房贷了我有权单独卖这房子吗?我们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女儿,离婚后债务,现在没办法还房贷了我有权单独卖这房子吗?

离婚 2019-06-27 1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归谁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
  • 如果房屋归你老公,那么你无需返还对方的贷款。 离婚后房子归谁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一方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属于婚前财产,归房产证上的个人。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 婚后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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