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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6年签了一个建筑承包合同,但是甲方一直没有让进场施工我们交了一百万的工程保证金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退打电话一直说没有钱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04 15: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此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 1,首先来说。你当初和投资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有没有对保证金的返还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那么就按照你们当初的约定的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内容执行2,如果没有约定,确定你的保证金的收取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3,如果是投资方收取了,要求其返还,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也就是政府部门,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政府部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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