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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在一起吃饭喝酒,中途我上厕所回来他们就打起来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的手骨折,我没参与打架,我有什么责任吗和朋友在一起吃饭喝酒,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的手骨折,我没参与打架,我有什么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6-16 10: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喝酒打架的处理方式要看打架的性质和伤情,特别是造成的危害后果。
    喝酒打架处理方式如下:
    1、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喝酒打架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2、如果涉及刑事责任,例如打架造成伤者轻伤以上标准,则可能刑事拘留,可长达37天,刑事拘留后提起公诉,则可能判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认错态度好,积极赔偿伤者,与伤者达成谅解的,可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 1、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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