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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被告于1988年8月24日登记结婚,1989年4月18日生下儿子杜澎。 婚后被告便开始酗酒,天天半夜打骂孩子,跟家里吵架。所有亲戚他都会喝酒上门骚扰,逢年过节也会喝酒打闹,大家都避之不及。家里天天吵架砸东西,邻里邻居都厌烦透顶。对孩子的成长伤害巨大,孩子高考前一天晚上辱骂孩子到深夜不让好好休息;孩子订婚后跟亲家打电话滋事;孩子结婚宿醉,当着所有来宾和家人的面撒酒疯,让所有人滚,婚礼执拗不上台,要搅黄婚事。 被告从2006年失业在家后,变本加厉,成天酗酒,不断滋事。从摔东西到如今动手打人,最重的是2018年和2019年两次将我眼睛打伤,导致眼睛淤青,视力下降。孩子结婚后不久,又和媳妇吵架打架,不让孩子回家。 原告与被告早已没有感情,而且家庭暴力日趋严重,为了家里生活安定和人身安全,在协议离婚无果的前提下,现起诉离婚。家里天天吵架砸东西,从摔东西到如今动手打人,孩子结婚后不久,在协议离婚无果的前提下,现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6-18 09: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低赔偿计算方法:医药费医疗费(凭医院发票)、误工费(按照伤者实际工资计算,查受伤前的月工资或日工资,失业的,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按陪护者实际工资计算,查最近的月工资或日工资,失业的,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生活费(伤者和陪护者两人,每天按该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营养费(双方协商)、精神损害赔偿(双方协商,可不答应)、交通费(住所到医院往返的合理次数,可以凭车票)。把这些加起来就是总的赔偿费用。
    这是不管公了私了要赔偿的。
    如果私了,在此基础上再多赔偿一些,取得对方谅解,签订和解协议书,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案子就此私下了结,不通过法院,不判刑了,轻伤是可以判3年以下徒刑的。
  • 《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一般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可以说土地经营权是承包者个人的权利。
    那么以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代价而取得的土地补偿款当然也具有专属的人身特定性,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延续,而作为非承包经营者的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无权享受到上述待遇。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9年11月29日印发的《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可采用类推解释的方法,根据其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所共同具有的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确定其在财产分割中的法律适用原则。
    即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以此类推,夫妻一方取得的具有人身属性的征用土地补偿款也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一方有家暴行为,无过错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写好起诉状到对方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起诉即可,如果不懂起诉流程最好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协助。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
    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多分财产。
    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孩子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遵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孩子满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孩子意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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