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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年8月29号在杭州租了一个房间,电子合同里面签的是一年,压一付一,房租要提前一个星期付,当初说了要提前走的话可以帮我转租,然后退我一半押金。这个月的房租交的是2019.2.28~2019.3.28,我因为工作原因,要退房,公司要求我干到28~29号,这样可以结满月工资。然后我找二房东协商,想结果他说"逾期三天系统会自动断锁,合同上也写着呢,违约走的话是双倍房租的违约金,我们不收你双倍只是让你提前搬走两天,最重要的是这些事情我说了也不算,我也是个打工的",然而合同里面我并没有找到类似“逾期三天系统会自动断锁”的描述,下个月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星期(3.22日截止)交,也就是说我只能住到3月25号。 我想咨询的是我到底能不能住到3月28号?押金我能不能退到,或者能退多少?房东说的“逾期三天系统会自动断锁”是否合法?毕竟我的房租已经付了2019.2.28~2019.3.28的费用。 当初签的是电子合同,没有一式两份的纸质合同,当然也没有用笔签字,内容时间太紧也没仔细看。电子合同里面签的是一年,合同上也写着呢,能不能退到,是否合法?

合同纠纷 2019-06-05 1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具体实践中,租房者与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
    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
    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
    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
    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
    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 劳动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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