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武汉市户籍,在外地上班,如果到退休年龄50岁止,社保满6年10个月,因为我的社保不满15年不够异地标准,是要转回户籍所在地的,请问像我这样的社保情况能转入原籍吗?在原籍能继续续缴吗?求指点是要转回户籍所在地的,请问像我这样的社保情况能转入原籍吗?在原籍能继续续缴吗?

综合法律 2019-06-11 2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保如何转回原籍老家?
    1、转保是为了使务工者各地缴交的养老保险能累计起来达到180个月,享受养老待遇。并不意味着你一定要转保。
      
    2、社保法规定在一个地方累计缴满10年养老保险即可以将此地作为养老待遇领取地,否则全部转移到户籍地申请养老保险(前提是各地养老保险累计缴交180个月)。
      
    3、如果你每个地方都是几年,意味着这几个地方是不能申请养老待遇的,你转到任何一个地方后,到最好还是要转到户籍地或是缴满10年养老保险的地方办理养老待遇,个人觉得没有一定要转的必要,以免造成重复劳动。如果你还年轻,不急着用这个保险,等等全国统筹了或许都不用转了!
      
    4、如果一定要转: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社保机构打印缴费凭证,然后交到转入地社保机构!
  • 关于社保转移问题的解答,在理论上,五险中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可以转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只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部分城市目前不支持失业保险的转移。
    社保转移的步骤非常简单:参保人在转入地参保成功后,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转入地审核该申请,并向转出地发出“同意接收函”→转出地在接到“同意接收函”之后,办理转移手续→转入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去世者,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另外,社保会根据当时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支付丧葬费、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年满60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工人,年满55周岁的女干部,可以申请退休。
    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 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 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