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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之前未婚生育过一个小孩,现在结婚了,老公是另一个,现在生的小孩怎么领准生证,现在的老公不知道,这属于第一胎吗我之前未婚生育过一个小孩,老公是另一个,现在生的小孩怎么领准生证,现在的老公不知道,这属于第一胎吗

离婚 2019-07-02 17: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及领取的地点:
    第一步:女方的工作情况不同,领取准生证的流程也会不同。若是女方有工作,就能直接到工作单位领取自己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若是暂时没有工作,则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领证。

    第二步:领取准生证后,男女双方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若双方皆已就业,就将填写好的准生证带到各自的工作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并且盖章。若是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均无工作,那么这一方或双方需要带上准生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由当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且盖章。

    第三步:最后需要落实的是审核与登记,需要将准生证交给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他们将负责信息审核与登记工作。每一张准生证都有其唯一的编号,在盖上公章之后正式生效。
    夫妻双方领回生效的准生证。
  • 未婚子女称为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 如果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理好准生证,则需要在孩子出生后补办准生证。补办准生证的步骤如下:
    1、在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第一胎生育证明。
    2、携带证明到计生办,由于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
    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
    3、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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