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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是我的全责,对方撞掉了牙齿,要补3颗牙齿,保险公司说赔偿一颗牙齿的费用不会超过1500元,但医院那边一颗牙齿的费用大概要2500元左右,还有就是医疗费保险只报80%,这样合理吗?保险公司说赔偿一颗牙齿的费用不会超过1500元,还有就是医疗费保险只报80%,这样合理吗?

保险纠纷 2019-06-08 1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业保险按照理赔的条件,目前市场上有报销型和给付型两类。
    报销型主要是根据具体发票金额予以报销,不管买多少家的保险,最终以发票金额为限。常见的产品如意外医疗、住院补偿医疗,社会医疗,城镇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
    给付型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来看,只要符合合同上的要求,就给付,不管办多少家的(前提是通过保险公司核保已经承保、并且过了观察期)。常见的如:寿险,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重大疾病,津贴性的住院、手术等。
  • 财产保险赔偿有依照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又称责任赔偿方式。当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保险赔偿与损失数额的比例,等于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0%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保障程度最高为100%。如果保险金额超出财产实际价值,则超出的部分无效。
    例如,保险财产在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100000元,保险金额为90000元,财产损失金额为60000元,则保险保障程度=90000/100000X100%=90% 保险赔款=60000×90%=54000(元)。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
    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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