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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上门女婿的母亲想上我改和她姓。我现在是和父亲姓,请问能改吗?需要什么资料,还有我的身份证年龄和生日都错了、但是当时是在农村生的没有,医学出生证明,能改吗父亲是上门女婿的母亲想上我改和她姓。需要什么资料,还有我的身份证年龄和生日都错了

离婚 2019-06-25 2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继承,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一致继承。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共同去办理继承公证,然后过户。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供房产证、死亡证明、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出面办理。
    二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法院起诉。如果是起诉,需提供死亡证明、相关主张分割的财产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写好诉状到法院立案。
    关于亲属关系证明,实践中有多种可能,比如出生证明、户口本、户籍部门的证明、单位提供的个人档案及相关证明等。
  • 不能更改户口本的“出生年月”: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更正户口本“年龄”的,必须交验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佐证;  
    2、而《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一经确定,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在两者的“出生年月”一致的前提下,不能办理该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 户籍登记的年龄和实际年龄不符合是可以申请变更的。不过因为改年龄涉及很多利益问题,所以一定要有原始权威的证据,比如出生证或者原始户籍资料。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或监护人)携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逐级上报审批。   
    二、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含医疗卫生部门原始出生证明、全国前三次人口普查资料);   
    3、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说明年龄登记错误的原因)。   
    三、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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