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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肢体二级伤残我们应该赔对方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9-07-03 06: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 通事故的赔偿有两个基本原则,以责论处原则和无过失赔偿原则。以责论处原则实际就是过错(过失)责任原则,事故责任人要按其交通事故责任大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事故责任大的,赔的多,责任小的,赔的小。
    负全部责任,承担100%损害赔偿,负主要责任,承担90%~60%损害赔偿,负同等责任,承担50%损害赔偿,负次要责任,承担40%~10%损害赔偿。侵权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才赔偿,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基本上也贯彻这一原则,但作为补充,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造成后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要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这就是所谓无过错赔偿原则,只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机动车属于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作业,容易对社会造成危害,这一规定也符合我国民法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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