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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父亲(62周岁)于今年3月8日早上,驾驶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通过一条无信号灯十字路口,行驶超出横向马路一半多时,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撞到电瓶车前部,我父亲人被撞飞出去数米,车被撞飞出去时碰到一辆经过的出租车,导致出租车车门轻微受损。三天后涉事三方去出事地中队处理事故,交警因我父亲未下车推行通过路口,未看到右方汽车判定我父亲担次责。请问这样定责合理吗?我父亲人被撞飞出去数米,车被撞飞出去时碰到一辆经过的出租车,请问这样定责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6-19 0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电瓶车是非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闯红灯有过错的,也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有过错承担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赔偿。
  • 你好,关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警察认定责任,按责任赔偿。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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