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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宝宝满月肺炎住院市级。有先心病。住院12天在院骨折,住院一个多月病危,转院后省级治疗10天死亡。市级医院协商赔偿医药费加2万块。医疗纠纷。宝宝满月肺炎住院市级。住院12天在院骨折,市级医院协商赔偿医药费加2万块。

综合法律 2019-06-21 06: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本身体质异于常人或者病情在目前的科学范围内还没有解决办法而造成不良后果。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罪都可能造车玩那个病人死亡或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失,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医生主观上是否有失误。
    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上述后果是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纠纷可以分为医疗事故和过失。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可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在的诊治过程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一般通过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得出结论。医疗过失是指作为医护人员以医护人员一般所具有的智慧和认识能力应能注意而未尽注意。所以你要先认定下到底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失。   如构成医疗事故,在确定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赔偿数额与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原则。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是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相对应,残疾生活补助费的确定要以相应的伤残等级作为参数。   
    2、赔偿数额与责任程度相适应原则。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将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参与度。主要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   如医院的医疗行为被鉴定为有过失,并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但造成的损害后果较轻微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者也享有诉权,可请求法院判令医方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责任,原则上该赔偿总额应不高于构成医疗事故最低级别的赔偿总额。
  • 骨折住院应该要赔偿的金额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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