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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婚论嫁时,男方父母首付款贷款买房且产证为男方一人名字,女方出点钱房产证上加名字,然后结婚且婚后共同再还房贷,那么只要产权证上有双方名字且备注一人一半该房子产权就女方也有一半了是吗?不用公证处公证吗? 譬如婚前房子买时候200万,离婚时候卖该房产300万,女方是否有150万?男方父母首付款贷款买房且产证为男方一人名字,那么只要产权证上有双方名字且备注一人一半该房子产权就女方也有一半了是吗?不用公证处公证吗?

离婚 2019-07-02 0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没有还清贷款的房产无法加名,必须先还清贷款;
    2、如果还清之后,可以先结婚,再去房管局进行加名,这样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增加夫妻一方为共有人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
    3、如果是结婚前加名的话,就属于赠与行为或者交易行为,需要缴纳多项税费。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 1、婚前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也是共有房产,但不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共有,如果未结婚要求分割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的原则进行,具体视房产证上你们的份额计算,如果是婚后加上的,一般属于夫妻共有,则分割时,对半分;区别在于存在共有的前提不同;
    2、具体要到那里去办理要看你们那边管辖的房地产登记部门是哪个了,具体可以咨询您买方是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一手房)或者中介(二手房)。
  • 1)看预售合同的约定,若无约定,一般来说交房后90天内未办理小产证的,可追究开发商逾期办理小产证的法律责任。 2)不但要对方同意的话,还要征得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才能加名,而且因为你的加入,要变更之前的贷款合同。一般来说,出售方要付营业税(
    5.5%),所得税(差额20%)等,购买方,契税(3%或
    1.5%)等,如果第二种的话,就是对方卖给你一半份额,相应税率也就减半。 3)婚后加名,不是赠与,是夫妻对婚前或婚后财产的约定,只要付工本费,但要银行的书面同意。 4)影响不大,因为首付的行为发生在婚前,如果不表明赠与你们双方,那最终只算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的所有权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法律效力。现在房屋登记在你和你前配偶以及儿子名下,所以,该房屋应该由你和你前配偶以及儿子共有。
    二、由于该房屋由你和你前配偶婚内共同购买,而且加上你儿子的名字,所以该房屋应该被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属于你们三人共同共有。
    三、如果你们三人对房屋的份额有约定,应该根据约定享有房屋份额。如果没有约定,应该由你和你前配偶共同享有房屋50%的份额,你儿子享有50%的份额。离婚后,你和你前配偶各享有房屋25%的份额。
    四、房屋出售后,应该根据房屋应享有的份额享有出售房屋所得的款项。所以,男方应该获得25%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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