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假如一方出去不回家了,另一方申请诉讼离婚,离家的一方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 2019-07-13 1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所确立的调整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则要首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不管是谁先提出离婚,人民法院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由于离婚案件往往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类问题时,首先要求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根据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方便生活、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并不会因为谁是原告或谁是被告而偏袒谁。因此,所谓“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 离婚案件,对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及争议是一并处理的,法院是按要求分割的财产数额收取诉讼费的,因此,在立案时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律师建议经济条件较差的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的可能。
    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庭审理时双方争议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自2007年4月1日之后,法院实行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如果夫妻双方财产争议数额不足20万元,就不必为此动脑筋了,因为,对财产争议数额在20万元以下的,法院不再加收财产费了。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