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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每月强行从我的医保卡里扣缴大病医疗保险,我随然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可不管用。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6-14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发生死亡的,1,发给一次性死亡丧葬费,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2,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3,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给抚恤金,配偶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人员为30%,孤儿和孤寡老人在30%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领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第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其实早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部分已经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是由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  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更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收人低,特别是现在已退休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
      因此,《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人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 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医保卡购买的比例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费用,公司8%,个人2%;注意的是,个人的2%是全部进入医保卡的(个人帐户,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公司交的8%大部分是进入社会统筹的(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如果是年轻人,只有大约
    0.5%进入医保卡。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个人帐户),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统筹帐户)。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于X日内(各地各医院的时间期限不一样的)到指定地点(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大部分的情况好像都这样,不知道个别是否如此就是了。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咱这地方的医保卡在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办理好的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医保卡用;医保卡作为享受医保待遇凭证之一,由参保人自行保管,只能够本人使用,不给转借给其他人用;医保卡遗失时,一定要及时指定单位挂失;医保卡内的钱在用于购买药品时,从医保卡内扣钱,若卡内钱不足支付,则需要另存钱到卡内,这个钱余下的是可以直接取的,不影响其它什么,上次去医院就这样,但这人钱不是算医保卡内的也不能报销的,只是医院的病人卡一类的。

  • 一、大病医疗保险的作用
    大病医疗保险最大的作用就是让高昂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人们治疗大病的阻碍,他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社会大病医疗保险有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等等,不同的大病医疗保险针对不同的人群,为他们提供不同的保障。例如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他将农村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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