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追尾,全责,我自己买了全保100万,交强险,不计免赔,xx的,我现在医院已经垫付了两千多,我应不应该垫这个钱,还是全部由保险垫付?我现在说没钱,做预赔,但现在xx说医疗费只报销 医保能报销的,也就是差不多百分之七十,这百分之七十可以直接打到医院,剩下的百分之三十还是要自己交的去医院,这个钱我应不应该交?我现在医院已经垫付了两千多,还是全部由保险垫付?还是要自己交的去医院,这个钱我应不应该交?

保险纠纷 2019-07-29 02: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伤者没有生命危险,建议不要垫付医药费,让他们自费治疗,出院起诉保险公司,不要和保险公司签定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在推卸责任,建议带上材料面询律师。
  • 交强险全责和无责都可以赔付!括号内代表无责赔付数据!每次事故中,
    1。死亡伤残上限11万(11000元)
    2。医疗费用上限1万(1000元)
    3。财产损失上限2000元,(100元)
    以上超出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承担。
    但是第三责任险不区分损失类别,且不承担无责赔付!
    交强险是强制性的保险,条款全国一致,不买不得上路行驶!第三者责任险是自愿性的保险,建议购买!条款每个保险公司可能有小的差异,保险的额度也有多种,如10万、20万、30万、50万等等。
  • 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作为意外伤害保险(基本险)的附加责任,个人和团体都可以投保,不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附加险时,保险期限与基本险相同,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90天、180天或360天,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起算,可以延迟到保险期限结束之后。
  • 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