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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判下子女和父母还有妻子一起承担债务,但没有遗产 若子女名下有自己的房产,跟车会被执行吗?

离婚 2019-06-27 0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过继给别人的女儿,将来是否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要看情况: 1,将来要看是否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
    2,是否对生父母也尽到抚养义务的。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 1、父母金融债务被起诉,一般来说不会牵连子女购置财产,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子女购置的财产是父母赠与且因此导致父母偿债不能,则债权人有权撤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协议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
    1、有能力承担债务的一方自愿承担婚姻期间债务可在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承担债务。
    2、若承诺承担婚姻期间债务的一方没有实际清偿能力,则债权人有权追索另一方清偿共同债务,被追索方不能抵抗债权人的索偿要求。
  •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三、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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