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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出让金谁交?我们买的是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让我们买房的交土地出让金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19-06-15 0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哪个好?
    要比较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哪个好,不能笼统的来说,因为两者各自有各自的优点,相对比较来看,如果要选择则要看购买者自身的需求:
    1、如果划拨的要转让,需要划拨土地的使用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批准,获得批准后,受让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变为出让性质的,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买卖国有划拨土地不能办理过户,那么你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出让土地就不需要。
    2、如果征地拆迁,划拨土地是不补偿的,但土地上的附着物会有相应的补偿,出让土地就不一样了,土地和附着物都有补偿。
    3、一般商品房土地证都是出让。划拨是土地出让政策之前的用地,很多都是免费划拨,不能抵押,有些交了出让金之后就变为出让,就可以转让。
  •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土使用证在地产交易与房产交易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房产交易中最好当然是二证齐全,但房屋产权中的土地使用证常常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办理,其中历史的原因是主要的。
    除开发商因土地手续问题之外,其他房产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一般都不影响房屋产权,也不影响房产交易和拆迁补偿。房改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基本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交易中也难以补办,并不影响房屋产权的所有功能。
    如果可以补办,要卖主先行补办,然后才能过户给你,你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必须要交的)。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流程:发布公告→进行登记→受理→资格审查→交纳保证金→拍卖→签约→拟定相关文件→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 按拍卖公告及有关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报件文件材料。
    收费标准 :
    1、土地出让金见合同规定。
    2、契税为4%。
  •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那么,商品房的房产证到底由谁办,  商品房的房产证到底由谁办,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买房人是申办法定义务人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均相应规定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承购人)提出申请。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定义务人。当然,如果房屋买受人与开发商(出卖人)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产权证,则开发商负有代为申请办理产权证的义务,开发商不履行该项办证义务时,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 开发商有协助义务  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许多有关的证明文件均需要开发商提供,而且如果开发商欠缺该类文件没能办理初始登记的话,买受人的房屋产权证根本无法办理,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协助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该办法还规定了开发商不履行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接受警告、罚款和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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