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是12年9月17日无钱治疗回来找公司要工资治病公司全权委托劳保所强行解除劳动关系至今欠债几十万,并且没有瞻养老人与子女。造成现在肺部肿瘤机会大。无劳动能力。并且9月份人社局还骗了我7个月的社保与失业保险。诉讼至今没着落。现在又诉行政诉讼,这诉讼该怎么诉。电话182XXXX6191这该不该人社局赔偿。并且没有瞻养老人与子女。无劳动能力。这诉讼该怎么诉。

诉讼 2019-09-14 14: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里写明的工资总额不可以包括保险等社会福利。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这六部分中并未包括福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不属于工资范围。
  • 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可以拿来当继承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职工死亡后,首先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对于另一半属于职工的个人财产、抚恤金扣除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其中工资表是可以申请由企业负责举证的。如果企业拒绝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
    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是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
    另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
    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会有三种后果: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三是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或职业。
    到底会导致哪种后果,要依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而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