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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xxx纸业有限公司上班,2010年4月29日在公司上班发生了车祸,已鉴定为八级工伤,现在要和公司解除合同了,公司应该按什么标准来给我赔偿呢?公司所赔偿的<本人工资>是按2010年的工资赔偿还是现在2019年的工资赔偿呢?谢谢已鉴定为八级工伤,公司应该按什么标准来给我赔偿呢?还是现在2019年的工资赔偿呢?

工伤赔偿 2019-07-17 16: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 关于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因工伤残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应依据这些条款做出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5)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理解及使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答复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激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是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06年4月3日
    一、证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证据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可以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如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
    二、证明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 可以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押金收据等;
    2、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
    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
    4、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城市经商、居住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
  •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工伤职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1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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