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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租了一个门面,合同上签了5年,在中介手上租的,中介签了字,按了手印,中介说是房东委托的,每次的房租也是交给中介,现在房东把房子卖了,二手房东要求加我房租,打电话中介,中介说以前是按房东的口头说法做的,打电话房东,房东不认,说没有委托书,怎么办,这官司能打赢吗?中介说是房东委托的,现在房东把房子卖了,怎么办,这官司能打赢吗?

合同纠纷 2019-06-16 22: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房东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得弄虚作假,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结构、使用状况)、附属设施以及数量交付房屋。交付时,卖房人不得隐瞒房屋缺陷,否则,卖房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进行维修,买房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房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关于居间合同的效力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服务费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即二手房中介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买二手房中介费的支付方式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像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需到有关部门办理)
  • 下属口头委托,让当事人代替下属写离职单,当事人这样做是违法,也是违规,因此公司对当事人行政处理也是合理。n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手续,当事人应该提前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但是当事人仅仅是受到下属口头委托,就写离职单,有三个错误:n
    一、辞职是需要本人亲自提出的,通常不能委托,除非其本人有充分理由,用书面委托。n
    二、提出辞职,是必须书面提交,,而不是口头提出,这样如果下属反悔,也没有证据。n
    三、当事人无权替其填写离职单,应该交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处理。当事人这种做法也是越权,同时没有及时将不利因素及时告知公司,反而推波助澜,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n相关法律依据: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n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n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n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n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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