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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死亡,但公司未绞交医社保,未及时发现(发现员工没上班,却没有及时跟踪原因),存在总工超时,公司应存在什么责任?非工伤死亡,但公司未绞交医社保,未及时发现(发现员工没上班,公司应存在什么责任?

综合法律 2019-08-16 1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以下条件的,社保可以退: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所以,如果没有到退休年龄死亡的,那么直接退回你个人缴纳的部分及其利息.
  • 劳动者工伤死亡,劳动者亲属可以走工亡流程,依法享受工亡待遇,劳动者生前的劳动合同收入,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结清,不得拖欠。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属于工伤,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赔钱。
    工伤赔付条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社保的,工伤保险赔付;没有社保,单位赔付。
    2、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需赔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3、其他医疗费等开支,由肇事车主或驾驶员赔付。
  • 因车祸死亡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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