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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6年欠钱被告了,我名下房产被查封了,我和原告达成协议十年还清,最近又被原告2告了,马上强制执行,我的房子会被查封拍卖吗?你好我16年欠钱被告了,我名下房产被查封了,最近又被原告2告了,我的房子会被查封拍卖吗?

债权债务 2019-08-03 11: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期限被执行人如果配合就比较快能在3-6个月之内结束,如果不配合一年以上都有可能,首先要申请评估,而且是申请人预交评估费,申请人肯定是申请执行的人,评估之后被执行人还可以提异议,比如评估价格过低,等异议程序也走完,再申请拍卖,同样拍卖费也是申请人预交,拍卖以最终评估价格拍卖,第一次流拍,减10%价格,之后再拍卖,第二次流拍再减10%,第三次再流拍,申请人这时可以提申请接收被拍卖的房产抵债,之后法院下裁定已被拍卖房产抵顶执行款,这时被执行人也可以申请回购该被拍卖房产,总之评估拍卖房产是个漫长的过程,执行申请人慎重申请,被执行人希望走这个程序,因为可以拖时间。
  • 离婚时,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持有共同房产,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卖掉,所得房款双方均分。万不得已是不鼓励由法院拍卖的,因为拍卖有费用,而且价格也会偏低。
    1 首先会让双方进行协商。
    2 协商不成功的让双方叫价拍卖。获得房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50%的钱;
    3 都不要的,进行对外拍卖,每人拿50%的钱。
  •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银行的债权,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 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离婚协议,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向法院起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而离婚协议书并不在此列,因此,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的规定,只有双方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作出符合法律原则的处分的情况下,才准予登记离婚。
    因此经登记部门登记协议离婚的,一般不会发生要求执行的问题,至于个别婚姻当事人,因急于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致离婚后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反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也就是说,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离婚协议,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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