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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自己带一子,妻子生有一子判给男方,婚后想生育,计生干部说她以前和她前夫生一女儿未办准生证,算不合法,婚后说不能生育,我俩都在单位上班,可是我只有一孩,请问还能生吗再婚家庭,妻子生有一子判给男方,婚后想生育,算不合法,婚后说不能生育

离婚 2019-06-20 11: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再婚夫妻离婚后当事人具有对对方子女有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再婚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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