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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有判决书,还用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离婚 2019-06-20 13: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者,不需要再换成离婚证。离婚证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区别在于,婚姻登记系统里并没有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记录,因此如果再婚,除身份证或户口本外,当事人需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
  • 不会,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迁移户口可以凭本人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户口本、身份证、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同出具的同意迁出(入)证明;  
    3、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如果双方是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那么该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在另行办理离婚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特别规定是: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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