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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户2006年办理房产证时,没有交维修基金。现我要买此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咨询一下,这笔费用该谁交

房产纠纷 2019-06-22 22: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事宜: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登记在案的物权人才属于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说,房屋物权变更后,必须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房屋登记薄上做变更登记,使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与房屋登记薄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变更后的物权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 维修基金是由每位业主每月或每季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交给业主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管理人保管,并设立专门的维修基金账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物业区内所有物业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并且其收取和使用也由全体业主决定。  维修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两者有质的差别。维修基金的性质是业主按规定缴纳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维修物业;而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收取的服务费。
    物业管理公司对维修基金的收取和使用无决定权。当然,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但物业公司接受委托的,应指定专人担任基金管理的经理,并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计划与方案具体操作实施。
    每次使用前,应书面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使用之后也应书面报告,并随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业主公告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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