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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我车贷逾期了二十多天,一直没钱还,该借的朋友都借了,今天他们金融公司说起诉我了,这样我会不会被坐牢?我不是故意拖欠的,是真的手头紧,刚找到工作,没上多久,所以没发工资由于我车贷逾期了二十多天,该借的朋友都借了,今天他们金融公司说起诉我了,这样我会不会被坐牢?

金融 2019-07-10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法律上的规定,一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现在被告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债权人需要按照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总的来说下面几种情况都确定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即像债务人服刑时。
  • 一般来说,你要是去找银行贷款,那么贷款合同上说是什么时候还钱,那么就要在约定时间内还。要是逾期了,就是逾期还贷,要是银行那边给你宽限期了,那么就在宽限期内还上就行了,要是不行的话,那么接下去就会被银行那边起诉。   在实践中,你要是觉得自己在规定时间内还不上钱了,那么你可以按照下面的办法先缓解缓解:   
    1、及早致电客服协商延期还款   多数银行均允许持卡人打电话申请延期还款,延缓期限通常为一周。只要持卡人在延缓期限内将钱还上,同样可以避免支付滞纳金。   
    2、你可以先去支付最低还款额   每家银行都会给贷款人设定一个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   不过,即使说你做了上面的事最后,还是被银行给告了的,你也真没能力偿还全部贷款的,那么你可以先去找银行协商下。如果说你们协商得当,那么银行一般会撤诉。当然,你要是不懂如何跟银行协商,那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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