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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别人家收账而没看到当事人就在当事人家待了两天而且与家人是熟人 被派出所带走并告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会怎样

债权债务 2019-07-03 0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四小时的,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不合法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以下方式: 1)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6个月; 4)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日; 5)逮捕:通常持续到判决生效之日。
  •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可能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如果人民警察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或者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一款规定,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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