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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一张离婚证 但是我没有去和他离婚 这张证是真的还是假的 没有登记员名字 但是有印章

离婚 2019-07-03 0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具有婚姻关系,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没有离婚这一说法,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对子女抚养双方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女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对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乙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 国家实行婚姻登记制度,规定离婚需要取得离婚证,或取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  只有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无离婚证或生效判决书,不算离婚,两位还是合法夫妻。  想办理再婚手续,需要两位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或起诉离婚取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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