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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结婚前公证如有一方出轨或提出离婚,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 2019-06-18 1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出轨,法律是怎么规定儿女的抚养权的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出轨是涉及到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夫妻双方的忠实的法律义务,与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的关联,也不是孩子抚养权认定的一个法律依据。
    是否出轨与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是两回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是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就判给谁抚养,另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在孩子的抚养权的处理过程当中司法实践一般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这个基本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可从以下细节进行考虑:
    1、孩子目前是跟谁一起生活,尤其是幼儿园之前的孩子维持目前的现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司法实践当中会考虑到目前孩子是跟谁一起生活。
    2、双方的经济条件与居住条件,如果一方住房条件很差也没有生活来源,而另一方经济及条件相对比较不错,经济比较宽裕,能够去抚养小孩子的话,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一般会支持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
  • 如果夫妻双方有自愿的协议,一方出轨,就要净身出户,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上对于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是少分财产。净身出户的极少,因为至少要保障一个基本生活的标准。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则可以由双方协商,不能够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确定。
  •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所以要求男方净身出户不太可能,除非双方达成协议,但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女方。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您可以收集一些对小孩成长有利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涉外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中,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第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第二,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第三,配偶一方的死亡证明(由医院、公安机关以及法院等有权机构出具); 第四,婚姻登记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应该注意的是,公证机构在面对当事人申请事实婚姻公证的,应先要求中请人办理结婚证,否则不得出具公证。对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申请未婚公证的,如果当事人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公证机构可证明其未曾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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