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起诉离婚两次,两次开庭被告未出庭,今天收到法院短信,说是案件已审结,结案方式是判决,还未拿到判决书,请问是判决离婚了吗?起诉离婚两次,两次开庭被告未出庭,今天收到法院短信,结案方式是判决,请问是判决离婚了吗?

离婚 2019-06-24 18: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法院开庭判决,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1、具体要看案情而确定;
    2、如果案情复杂,则普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4、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到法院请求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法院审理完成后通常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 被起诉离婚,开庭时头一次不去,诉讼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法院需要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益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