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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入股一个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一股多少钱

股权转让 2019-08-14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条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前,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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