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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不赔钱,说等到我哺乳期结束再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纠纷 2019-08-05 09: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在职期间也是可以申请仲裁
    2、离职一段时间后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仲裁
    3、不一定是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下列情形下,即使由于劳动者的单方面原因解除老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其支付符合法律要求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的解除总的来说有三种方式,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是劳动者一方单方面提出辞职或者是单位将劳动者开除。但是员工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具体来说,第一,在哺乳期内如果您能够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与单位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应该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在工作不足四年半,那么单位应该支付四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超过四年半,那么单位应该支付五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二,如果您不能与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因为您处在哺乳期,所以单位在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仅仅因为业务减少,是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对于单位的违法解除行为,您有两种选择。
    其一,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二,您可以同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工作不足四年半,那么单位应该支付九个月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如果超过四年半,那么单位应该支付十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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