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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律 2019-07-22 1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
      
    3.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5.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
      
    7.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 1.破产兼并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费,分别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机构管理。  
    2.企业破产时,应优先清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含利息)不得减免,破产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滞纳金可予免除。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内的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以企业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为基数,分别按照破产当年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计算5年,从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提取,一次性拨付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的养老保险费用,不得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为使已离退休人员原待遇水平不降低,目前仍由企业支付的统筹外养老保险费用,可从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提取,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4.随同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所属集体企业及家属工,不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其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5.企业破产时,原由企业负责发放的因工和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费,按照现支付标准核定10年,从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提取,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本人。
  • 如果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可以不退。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社保退休金领取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根据人社部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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