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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男方,已婚,男方出资给父母买房,房产写父母名字,贷款由男方出资接力代还,女方没有出资及参与,请问离婚后女方能申请财产分割吗?如何做能最大利益保障男方的权益? 整个购房过程如果不让女方知道,男方会有什么风险吗?请问离婚后女方能申请财产分割吗?如何做能最大利益保障男方的权益?男方会有什么风险吗?

离婚 2019-07-17 1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享有自主协商解除婚姻的权利,夫妻双方能够自行解决的可以在完成离婚协议书后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的办理。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时的事项,包括财产分割以及作为共同财产的房产进行分割存在争议的,就需要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解决,一般法院判决书的效力和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离婚证的效力相同。
  •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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