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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如果做亲子鉴定没有女方户口本只有复印件可以吗?也有身份证

离婚 2019-06-29 0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财产的分配和遗产的继承与户口都没有关系。即使在一个户口之内,只要双方没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不会涉及财产分配和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共有时需要分配的,以夫妻关系或者家庭关系为法律基础,不考虑户口问题。
    在遗产继承人,除遗嘱继承外,只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才有继承权,也不考虑户口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进行亲子鉴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进行亲子鉴定首先要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然后必须有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的意思表示。具体内容下文为你介绍。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的相关规定,亲子鉴定,是指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夫妻双方或一方对其所生子女的血亲关系存在异议,即夫妻双方或一方认为其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表示怀疑,而向人民法院或鉴定机构提出要求对父母与其子女有否血亲关系的一种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条件:  
    1、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  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是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2、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  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 上户口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一般由个人提出司法委托,所有被鉴定人需由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样本、拍照、核验身份证明(小孩无证件可不提供)并复印存档,签署相关司法委托协议、留取指纹。
  •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亲子鉴定分为司法亲子鉴定与个人亲子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是为了确认家庭人员身份(失散亲人回家),确认孩子是否亲生(父亲怀疑),确认孩子父亲(母亲与多个男人发生关系怀孕所生),怀孕医院婴儿室错婴等等,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
    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经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非婚生子孩子已经取名上到了母亲户口上,父亲要迁移户口更改姓名,如果母亲一切都认可并且同意迁移户口更改姓名,没有必要做亲子鉴定,可以不做亲子鉴定。如果母亲不认可,不同意,就必须做亲子鉴定。
    非婚生子孩子已经取名上到了母亲户口上,父亲要迁移户口更改姓名,即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是父亲的亲生孩子,迁移户口更改姓名也不一定成功,只不过提供了打官司的一条理由。
    已经上户口的孩子,户口要迁移,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迁移的充足理由,二是父母双方同意。如果父母任何一方不同意,无法迁移。还有一种的可能是法院的判决,如果父亲起诉到法院,胜诉了,法院判决迁移,也可以迁移了。
    孩子名字的更改也一样,必须父母双方同意更改才可以更改,任何一方不同意更改,就无法更改。当然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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