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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占用我家地皮修自家路,自己使用,邻居拉的有一车石头跟泥土,准本倒在我家地皮上,母亲不让倒,邻居不听,让司机直接倒,结果泥土石沙倒在我母亲身上,导致腿部受伤,受伤部位表现为大面积淤青,高血压也犯病了,也受到一定惊吓,现在是头晕,情绪不稳定状态,请问律师,这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非法占用私人财产这两项罪名吗,可以立案起诉吗邻居占用我家地皮修自家路,这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非法占用私人财产这两项罪名吗,可以立案起诉吗

刑事辩护 2019-06-20 13: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 ①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②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③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规定的林地;④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属于“数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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