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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外面工作7年,我一直在家带孩子工作,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现在说对我没有感情,要跟我离婚。我该怎么争取最大利益。结婚住的房子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应该怎么做。他就一句话叫我一个人走,孩子留下。其它什么都没有。我该怎么争取我的利益我想把孩子带走,让他把房子给我。估计他不可能同意。如果这样这些年的青春都喂了狗结婚住的房子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孩子留下。我该怎么争取我的利益我想把孩子带走,让他把房子给我。

离婚 2019-08-19 1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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