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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辞职,档案公司直接给了我,五险一金公司直接让我给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纠纷 2019-09-18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辞职后档案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假如你辞职的那家单位将你的档案是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您要做的是拿着这证明到人才市场去把你的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委托保管。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其实这种档案的转托管手续在异地办理工作时比较有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都会有专门的员工来负责员工档案方面的问题,他们一般都会帮忙办理,但是有些不太正规的公司也会要求我们自己办理,这时候就要到社保局去咨询具体的办理方式了。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那就更简单了,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   相关法律条文: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相关内容: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 员工辞职、跳槽是常事。离职后,五险一金该怎么处理?中间空窗的那段时间,五险一金会有什么影响呢?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
      办理转移手续:原公司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公司继续上就行。   失业保险   虽然必须要交,但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如果你是学校毕业的,属于干部身份,档案可以存人才市场。
    断不断不要紧,我们失业了也领不到失业金,除非发疯了,把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以后退休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注意: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
      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医疗保险比较重要   这个大家可要注意了!国家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也就是说看病得自己掏钱了。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
    中断三个月以上的要到新单位重头购买。   上医保后,大家都会有一个存折,终身使用,不管单位是否变化,单位应该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个人可以随时提取,不管用来做什么。
      缴纳医疗保险后,还会有一个蓝本,就是医疗本。医疗规定门诊费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报销,比如花了2500,只报销500的50%-70%(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如果住院报得就多了。
    看病的时候要告诉医院开医保的单子,住院要带上。   公积金   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
    需要买房或修房时,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取出,但一年只能取一次。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   办理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
      注意:公积金中心每年六月会给单位发每个员工的对帐单,显示你的帐户现在的钱。   每年四月左右是调整下半年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基数的时间,每年六月是调整下半年公积金的时间。
  • 五险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交的,一金是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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