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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在XX院被人打了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在学校要求不要报案调解下打人的家长愿意负责医疗费用,所以当时就没有报警,但还在住院期医疗费用达到九千多时对方家长只支付了八千多元就以没有钱的再也不愿意负责了,找学校和对方家长商讨也没有用,我就选择了报案,但警方听我说对方已支付了八千多元的理由,就只跟我做了笔录而不立案,后来我通过电话咨询警方,警方都以没有时间调查为由,此事就不了了之。请问我现在还可追讨赔偿费用吗?在学校要求不要报案调解下打人的家长愿意负责医疗费用,就只跟我做了笔录而不立案,请问我现在还可追讨赔偿费用吗?

调解 2019-06-22 1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理论上医疗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诊断检查费用,即为明确病员患病的种类、严重程度、预后情况等发生的诊断及检查的费用,如CT、MRI、数字化摄影、各类实验室检查等费用。
      
    2、治疗费用,包括各类常规治疗、手术治疗等费用,用于治疗病症的药品和器材的费用等。
      
    3、为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如床位费、医院护理费用等。
  • 通常来说,打人后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后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协商无效的情况,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原则:
    1.自愿平等原则
    自愿平等是调解的本质属性,也是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2.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的开展以及达成协议等都必须依法进行。
    该原则包含以下内容:只能针对法律允许调解的纠纷种类开展调解,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通过调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当事人之间互谅互让,减少或放弃自己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达成一致意见的和解协议,才能算是一个合法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
  • 打人致住院的,公安机关对打架者拘留是追究其行政责任,这并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问题可以协商或者调解,权利可以放弃,如果协商不成调解不成则只能诉诸法院。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大小具体到承担经济损失的多少则要看按照法定标准受害人的损失总额是多少、各方当事人(包括受害人)在打架事件中的责任多大由法官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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