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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在信用社工作,她的前夫在在信用社贷了两笔款,共1千万左右,一个以公司名义,另一以个人名义,虽然我妹签了字,但都是抵押物的,为什么还要冻结她工资卡呢?钱他前夫已经还不了了,怎么才能解冻工资卡呢?谢谢。另一以个人名义,为什么还要冻结她工资卡呢?钱他前夫已经还不了了,怎么才能解冻工资卡呢?

离婚 2019-08-06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2、执行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这是需要分情况来分析的。 首先,工资卡可以作为贷款的结算账户的银行卡。 其次,如果工资卡内有足够的定期存款或其他长期理财产品,现在急需用钱又不愿意提前支取,可以以这张工资卡内的定期存款申请质押贷款。
    如果只是每月发放退休养老金的工资卡,里面只有养老金余额的活期存款,是不能以此申请质押或抵押贷款的。 另外,银行对于贷款人的年龄是有限制的。超过一定年龄,是不可以申请长期贷款的。
  • 员工应对劳资纠纷: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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