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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未按时还,逾期8个月,现在一次性还清,担保公司要车款的30%违约金,还有律师诉讼费,律师费,档案保存费,三万多,合法吗逾期8个月,现在一次性还清,担保公司要车款的30%违约金,还有律师诉讼费,档案保存费,三万多,合法吗

诉讼 2019-06-21 0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的钱肯定是要还上的,恶意拖欠银行欠款将会负法律责任,还会进入征信黑名单,将会影响以后的车贷房贷,严重者将会影响出行买票等。
    对于担保公司的行为,建议了解清楚担保条款约定,必要时运用法律寻求帮助,若是涉及人身安全则应立即报警。
    最后,建议有担保公司参与借款的情况下,要和银行、担保公司三方要将借款条款,担保条款约定清楚,签好合同,一定要把所有的合同条款了解清楚再签,以避免带来一些不必要的争议或者损失。

  • 一、车贷逾期还款违约金。一般是根据消费者逾期时间来定的,车贷违约金的算法大概有两种:一是补交一个月的利息为违约金;二是按余款的千分比计算出违约金。
    二、提前还贷需要违约金。对于有提前还贷款要求的消费者,需要提前提出申请,各家银行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有的银行是要求客户提前两周申请,有的银行是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是通过汽车经销商申请的贷款,可以直接询问经销商;如果是通过银行直接办理的直接咨询银行。
    1、首先要看车贷贷款申请人与银行、担保公司的合同约定;
    2、如果贷款人构成违约的,银行、担保公司有权要求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解决;
  • 如果担保公司要求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以上,可以不给,在对方起诉后,要求法院予以减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担保公司要的违约金太高怎么办?直接到法院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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